除草劑又稱除莠劑或殺草劑。是指用于除去農田雜草但一般對作物無害的化學藥劑。使用最廣、最重要的是有機除草劑,使用除草劑是現代農業化學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19世紀末,在防治歐洲葡萄霜霉病時,偶然發現波爾多液能傷害一些十字花科雜草而不傷害禾谷類作物。19世紀末法國、德國、美國同時發現硫酸和硫酸銅等的除草作用,并用于小麥等地除草,這就是農田化學除草的開端。1932年發現有機選擇性除草劑二硝酚,開始步入有機化學除草劑時期。40年代初期化學合成了2,4-滴,并用于大田除草,其生物活性高、選擇性強、殺草譜廣,除草效果十分明顯,在2,4-滴的影響下,大大促進了有機除草劑工業的迅速發展。50年代相繼開發出多種類型有機除草劑,主要品種如氨基甲酸酯類的苯胺靈、氯苯胺靈;硫代氨基甲酸酯類的丙草丹、滅草猛、克草丹等; 均三氮苯類的西瑪津、莠去津等; 苯甲酸類的豆科威; 取代脲類的敵草隆等。1959年美國化學除草面積已達2100萬公頃。60年代以來,在農藥中新品種研制最多的是除草劑,如二硝基苯胺類的氟樂靈;酰胺類的敵稗、甲草胺,硫代氨基甲酸酯類的野麥畏、禾草特、禾草丹;二苯醚類的除草醚、草枯醚等,并以土壤處理劑為主。大量高效、強選擇性除草劑品種的出現,引起了耕作栽培制度的變革。70年代在美國提出了雜草綜合治理體系(IWMS)的概念,但其核心仍是化學除草。1971年美國孟山都公司合成草甘膦,殺草譜廣,對環境無污染,是有機膦除草劑的重大突破。加之多種新劑型和新使用技術的出現,使除草效果大為提高。 除草劑能除去雜草而對作物無害或影響甚小的機制十分復雜,一般認為有三種機制: ①利用雜草與作物對某些藥物的不同生理特性。如西瑪津可用于玉米地除草,因為玉米中含有一種能分解西瑪津的解毒物質,只要吸收量不太多,不會影響其生長。但玉米地里的雜草不含此解毒物質,易被少量西瑪津殺死而達到除草目的。 ②利用藥品接觸或粘著在各種植物身上的機會不同。如煤油是能殺死各種植物的滅生性藥劑,但洋蔥的葉子是圓錐狀直立的,外面又有蠟質,噴出的藥滴沾不住,所以可在洋蔥地面噴灑煤油藥劑除去雜草。一般狹葉比寬葉受藥少,豎立的葉比橫展的受藥少,深根性的比淺根性的受藥少。 ③利用藥劑被植物吸收的能力不同。各種植物的表皮有不同的保護組織,藥劑噴在表皮上后吸收的程度不一。表皮有厚蠟質的不易滲入藥劑,就不會受傷害。 除草劑作用機理不盡相同,但總的來說是對植物的生理生化過程如呼吸作用、光合作用、生命物質合成等起到抑制、阻礙或某種干擾作用,使之不能正常生長而導致死亡。近年來正在廣泛研究各種毒殺機理,以合成更多的高效、低毒、強選擇的新型除草劑。國際上除草劑使用量占農藥總量的40%,中國僅10~20%。使用除草劑需注意準確掌握濃度、劑量和施藥時期,否則會使農作物產生嚴重藥害,使作物畸形生長,甚至枯萎死亡。有些品種對魚、貝類有毒;用作土壤處理會影響土壤微生物的繁殖。長期使用一種除草劑還會引起害草產生抗藥性等。 化學除草劑的應用,帶來了很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但有的同時也對作物產生了不同程度的藥害 (尤其是近年來發展應用的超高效除草劑如磺酰脲類等給后茬作物造成藥害) 及雜草種群的變化,造成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為此,國內在研究開發新品種的同時,加強了除草劑復合制劑的研究和開發。1996.8~1997.7在中國申請的有關除草劑的90余件中國專利中,有80余件是關于復配除草劑的專利。此外,對于除草劑的解毒劑、增效劑、除草劑作用機制、選擇性原理以及合理的使用技術都正進行著深入的研究。